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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石加工项目环保设备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汇湾河**镇泗河建筑砂石料开采及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镇鲁溪沟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环保投资27.3万。项目总占地面积455000m2。本项目主要进行河道采砂、河道清理及修复、堆砂场、石料破碎加工。主要进行河道采砂、河道清理及修复、堆砂场、石料破碎加工。采区河道全长约15.6km,采区编号为XKC11,采区面积为455000m2。控制开采高程314-346m,平均可采深度2.5m,年控制开采量12.51万m3,占可开采量的11.0%。汇湾河**泗河采区,2023年河道采砂申请开采年度控制总量为10.0万m3。加工场所位于**县**镇鲁溪沟村,主要用于原料堆场、产品堆场、清洗、破碎、筛分等用途,设计年产8.5万m3建筑砂石料。
调试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0月20日
联系人:彭家宏
联系电话:133****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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