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对《**区宋庄镇双埠头村、大庞村、**庄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TZ03-0403-6008、6012、601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 托幼用地项目》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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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