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LB17-06-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河南-郑州-中牟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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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LB17-06-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4-11-15 10:40
项目名称 **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LB17-06-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60天 公示时间 2024-11-15 10:40 至 2025-01-14 10:40
行政区划 **省-**市-**县 地块面积(m2) 61380.72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县国华**、素馨**、锦溪路东
经度 113.955720 纬度 34.739920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10-25 至 2024-11-13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凡广生 单位联系电话 136****1940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凡广生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36****1940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解罗霏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0371-****3001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县商******局
报告主要结论

**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LB17-06-01地块位于**县国华**、素馨**、锦溪路东,**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LB17-06-01地块由LB17-06-01-01和LB17-06-01-02地块两个相邻的地块构成,本次调查范围LB17-06-01-01地块面积为30367.693 m2,LB17-06-01-02地块面积为31013.029 m2,两地块合并面积为61380.722 m2(约92.071亩)

根据《****政府关于**县201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5〕594号)、《****政府关于**县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8〕934号)(详见附件6)及土里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详见附件6),LB17-06-01-01地块原土地权为三王村,原用途为耕地、林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根据《****政府关于**县201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5〕594号)、《****政府关于**县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8〕934号)(详见附件6)及土里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详见附件9),LB17-06-01-02地块原土地权为三王村,原用途为林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根据《**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LB17-03、LB17-06、LB18-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批复(牟政文〔2017〕346号)(详见附件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牟自然资地条字(2023)第(050)号)和(牟自然资地条字(2023)第(051)号)(详见附件7),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该地块目前已收储未供地。

根据征收批复(详见附件6),地块征收前用地性质为三王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详见附件9),地块原为耕地、林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历史卫星图片显示,地块原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地块原有土地性质基本一致;****政府关于《**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LB17-03、LB17-06、LB18-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牟政文〔2017〕346号)(详见附件8)显示地块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牟自然资地条字(2023)第(050)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牟自然资地条字(2023)第(051)号)、(详见附件7)显示地块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因此地块规划性质一致。

根据收集的资料,通过历史影像图无法确定该地块准确的历史变更情况,农作物的种植种类、灌溉水源及周边建筑物使用功能均无法得知,因此该不确定性问题在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中重点关注。

地块目前未利用,地块内存在的零散建筑物为拆迁遗留民房;地块内西侧中部有一处临时停车点,只作为临时停车使用,不存在车辆维修;拆迁遗留民房和临时停车点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还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地块内东北部为蔬菜大棚;地块内堆存有部分建筑垃圾及堆土。

根据人员访谈该地块2017年3月之前主要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为三王村,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大蒜、蔬菜、杨树、桃树等;2017年4月至今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大蒜、蔬菜、杨树、桃树等;地块内堆土及建筑垃圾来自于三王村拆迁堆存(2018年3月堆放);地块内建筑物为三王村拆迁遗留民房,地块内西侧中部存在一个临时停车点(于2023年3月建设),主要用于停车,不存在车辆维修;临时停车点工作人员及三王村拆迁遗留民房村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还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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