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部 国****管理委员会 ****总局 ****总局》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我中心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代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服务机制,首批开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自然人)、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通办业务,解决在居住地和不动产所在地间“往返跑”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
一、通办范围
“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业务首批开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自然人)、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 5 大类 12 项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见附件1)。
二、通办方式
中心设置专窗或在窗口加挂“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指示牌,配置相应设备和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通过网上平台实现异地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缴纳税费等(见附件2)。具体通办方式如下:
(一)“全程网办”模式
申请人无需至不动产登记机构,选择需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属地专区完成线上申请和资料提交。通过完善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录音录像、大数据核验、信息共享、统一支付、电子证照互认等功能,实现跨域“异地申请、属地办理”。
(二)“异地帮办,属地办理”模式
申请****登记中心的“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窗口咨询,由窗口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登录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完成线上申请,并视需要协助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线上申请相关工作;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派本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帮办员专人负责在线解答和视频援助。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 寄送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 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对受理、审核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缴纳税款和不动产登记费,领取电子证照,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选择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寄递方式送达;对受理、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