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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燃气智慧平台及物联感知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燃气智慧平台及物联感知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 招标文件有关补遗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第7.2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变更如下:
7.2施工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3日9:30。标书代写
**市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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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