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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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挂牌价: 1,369.8492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11-1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12-13
项目负责人: 刘敬瑶
联系电话: ****2177
账户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110********730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天****花园配套公建10套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转让方承诺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无租赁、无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等事项; 3、转让方承诺收到**产权出具的本项目交易凭证且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到相关部门完成本项目标的房产产权的变更过户手续。 4、本项目挂牌价格包含预精装修总价,转让方承诺项目成交后,精装修按照单价不低于3300元/㎡交付受让方。交付时间不超过6个月。 |
建筑面积(m2)
| 1327.56 |
标的描述
| 本项目共10套房产,位于天****花园,所在宗地地势平坦,形状较规则,自然排水状况较好,土壤状况较好。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暖)及场地平整。简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涂料,水、电、暖等配套设施齐全,物业管理较完善,建筑结构为钢混,配备消防基础设施;建成于2018年11月,维护状况较好,成新度高。周边有宝58路-2、596路等公交线路,****银行,****小学,****医院等配套,建筑面积合计1327.56㎡,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非居住,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面积共用,楼层1—3,10套明细详见明细表。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中房****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市**区开元路1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任晓峥 | 成立日期
2014-04-21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1********373837H | 经营规模
小型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砂石料除外)、装饰材料批发、零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市政工程及其他土木工程建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933809D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3-10-13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中交地产转让所属**中交金梧桐公馆项目经营性公建资产的批复(中交财发[2023]493号)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1-1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13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现场踏勘,受让登****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提供公示的《承诺函》及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标的房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标的房产现状,同意以该标的房产现状受让。(踏勘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32****1235)。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并将保证金400万元交纳至**产权指**算账户。 5、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银行账户。 7、**产权在确定全部交易价款及双方交易服务费均到账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最终受让方须同意,**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与竞价程序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 9、交易双方在取得**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10、本项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服务费均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 11、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400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