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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片拍摄和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宣传片拍摄和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修正内容
更正内容:
(一)更正部分“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 二 |
商务评审要求(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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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业绩 |
****学校宣传片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20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相关内容、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和项目成品(项目成品必须跟合同内容匹配)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无法评定的不得分。 |
20 |
| 三 |
价格评审要求(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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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响应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标书代写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100×权重 备注:1、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15 |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9时30分,更正为:2024-11-25 09时00分-9时30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无
联系人:林振辉
联系电话:0750-****920
联系地址:**市**区朝翠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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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