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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利人:郑家月,产权证号:私房字第005373号,面积91.11平方米,房屋坐落:**县**大市场南北街东侧(马灯胜统建楼)301室。
经查询,该房屋所占土地无权属来源文件且申请人无法提供,依据皖自然资[2020]157号文关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动产登记问题,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权籍调查,经公告无异议后,按建筑物基底所占宗地落宗,土地性质按划拨确定。现将**大市场南北街东侧(马灯胜统建楼)所占的国有土地权籍调查成果予以公告。
如对公告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起十****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对该宗地国有土地给予确权。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城****政务中心****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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