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弘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委托****对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到2024年11月13日

评标日期:2024年11月14日

采购需求:根据需求拟入围2家投标人为****提供江淮帅铃S6手动挡、自动挡4.2米厢式货车的供货及运输至指定地点,并负责上牌等工作。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1

****

2

******公司

3

**市****公司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投标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反映。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华山路808****广场办公楼A座6层

联系人:王先生 李先生

电话:0551-****214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联系人:王丹丹、陈伯坚

电话:183****8813、139****8204


特此公告。


****

2024年11月15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