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外送检验病理项目检测服务机构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采购包1:原磋商文件评分细则及标准中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标书代写 |
| 综合实力 |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个高级职称(副主任技师或以上)的得2分,每有一个中级职称(主管检验师或主管技师)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人员在职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 注:同一技术人员以其最高资格为评审依据,人员不重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取得二****实验室备案得5分。(提供备案凭证证明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 3.投标供应商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 |
20.00 |
客观 |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住院、门诊外送检验病理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价格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大)的为评标基准价(即:1-最大下浮比例),其报价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1-最大下浮比例)/(1-其他供应商下浮比例)×10分。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
10.00 |
客观 |
报价表 |
现更正为: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标书代写 |
| 综合实力 |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个高级职称(副主任技师或以上)的得2分,每有一个中级职称(主管检验师或主管技师)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人员在职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 注:同一技术人员以其最高资格为评审依据,人员不重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 |
15.00 |
客观 |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住院、门诊外送检验病理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价格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大)的为评标基准价(即:1-最大下浮比例),其报价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1-最大下浮比例)/(1-其他供应商下浮比例)×15分。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
15.00 |
客观 |
报价表 |
采购包2:原磋商文件评分细则及标准中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标书代写 |
| 综合实力 |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个高级职称(副主任技师或以上)的得2分,每有一个中级职称(主管检验师或主管技师)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人员在职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 注:同一技术人员以其最高资格为评审依据,人员不重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取得二****实验室备案得5分。(提供备案凭证证明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 3.投标供应商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 |
20.00 |
客观 |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体检中心外送检验病理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价格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大)的为评标基准价(即:1-最大下浮比例),其报价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1-最大下浮比例)/(1-其他供应商下浮比例)×10分。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
10.00 |
客观 |
报价表 |
现更正为: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标书代写 |
| 综合实力 |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个高级职称(副主任技师或以上)的得2分,每有一个中级职称(主管检验师或主管技师)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人员在职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 注:同一技术人员以其最高资格为评审依据,人员不重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 |
15.00 |
客观 |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体检中心外送检验病理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价格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大)的为评标基准价(即:1-最大下浮比例),其报价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1-最大下浮比例)/(1-其他供应商下浮比例)×15分。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
15.00 |
客观 |
报价表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项目磋商文件(包1和包2)其他内容不变
名称:****
地址:**省**市**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
联系方式:150****6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道上段38号-2号
联系方式:159****04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159****0470
****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