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路街道水佐岗11号宁美大楼南楼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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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街道水佐岗11号宁美大楼南楼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街道水佐岗11号宁美大楼南楼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的人员配备要求“所有服务人员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男性60周岁(不含)以下、女性50周岁(不含)以下)”变更为“所有服务人员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二、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附件中的考核办法 1、年终最终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按照核定数额发放全合同期物业服务费,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2、年终最终评分在85分以下80分以上的,每递减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的4%, 3、年终最终评分在80分以下75分以上的,每递减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 4、年终最终评分在75分以下70分以上的,每递减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 5、年终最终评分在70分以下的街道有权决定终止合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单位。 6、物业服务企业下年度仍被继续聘用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的,在签订下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前,须补缴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 变更为 1、年终最终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按照核定数额发放全合同期物业服务费,不扣除物业服务费, 2、年终最终评分在85分以下80分以上的,每递减1分扣除物业服务费的4%, 3、年终最终评分在80分以下75分以上的,每递减1分扣除物业服务费的5%, 4、年终最终评分在75分以下70分以上的,每递减1分扣除物业服务费的6%。 5、年终最终评分在70分以下的街道有权决定终止合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单位。

三、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中4.2履约能力2备注补上“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的,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要求。

四、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报价明细表的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天数从11天变更为13天。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以更正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水佐岗64号

联系人:贾晖

联系电话:189****7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025-****5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老师

电话:025-****573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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