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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桥镇宁古路至中村沿线周边环境整治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7:17 |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津 张红梅 陈碧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588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桥村新街中路24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87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建新镇杨周路21****中心1#7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5885 | ||
采购包1(大桥镇宁古路至中村沿线周边环境整治):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采购包1(大桥镇宁古路至中村沿线周边环境整治):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戴建宇 |
| 评审专家: | 李锋 、 陈威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大桥镇宁古路至中村沿线周边环境整治: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福****公司、******公司、**中夏****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根据“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其余2家资格性审查通过。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未达到法定有效数量,本项目废标。
名称:****
地址:大桥村新街中路241号
联系方式:151****8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建新镇杨周路21****中心1#701
联系方式:0591-****58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津 张红梅 陈碧淑
电话:0591-****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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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