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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程序现对**市**镇2024年下半年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进行公示,详情可登录网站:http://www.****.cn/ckzrmzf/index.html)。
受理方式:在公示期内凡对上述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有任何意见的市民或涉及该保障资格的利害关系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向****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17:30时止。
公示地点:****网站(http://www.****.cn/ckzrmzf/index.html)。
受理单位:****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0-****995
联系地址:**市**镇北郊路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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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