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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4-11-08 | 发布机构: | ******局 |
一、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北至横一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黄河路、**纵三路。规划用地面积27.59公顷。
(二)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
3. 《城市、镇控****审批办法》(2011);
4.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起施行);
5.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6.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
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2018);
9. 《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
10. 《****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
11. 《**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
12. 《****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13. 《**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14.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15. 《**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鲁建标字[2010]26号);
16. 《**市**房地产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配置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2021年6月6日起施行);
17. 《**市**房地产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2020年10月22日起施行);
18. 《**市**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2021年6月)
19.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版);
20. 《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年)》;
21. 《****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
22. 《高****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
23. 其他相关法规、规范、政策文件等。
(三)规划内容
依据《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年)》和相关规范,规划结合区位功能与空间特点,对用地进行地块划分;确定各地块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落实专项规划内容;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等要求;提出规划范围内的建筑形式、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控制点坐标和标高;落实明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绿线和城市黄线的控制范围;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1、规划用地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7.5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道路交通运输用地四大类用地。
2、控制地块划分
地块编号采用 单元 街区 地块 三级编码体系。编码根据《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年)》 控规编制单元划分及规划引导;地块是最基本的控制单元,地块编号本着自左而右,自上而下的原则逐一编码,共1个街区,7个地块。
3、配套设施
该街区为****服务区,主要配套设施为满足项目运行进行配建。
(公示主要图纸)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8日。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政府网。
四、意见受理地址:高苑路22号 ******局。
五、意见受理电话:0533-****741。
详细内******局咨询,咨询电话:0533-****741。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