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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自然资意告〔2024〕1号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近期拟组织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一、拟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车江四村黎榕公路旁地块 |
面积 (平方米) |
14.69 |
宗地坐落 |
**县古州镇车江四村黎榕公路旁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 |
≤12米 (≤3层)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 开发程度 |
按现状出让 |
土地等级 |
Ⅱ 级 |
||
| 备注 |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纳入整个片区计算;建筑立面装饰按地方民族建筑立面风格控制,设计方案应提**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二、公示期
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2月5日17:00(15个工作日)。
三、意向用地人须在公告期间内向县自然**主管部门提交意向购买申请书(纸质),如逾期提交,县自然**主管部门将不再接受申请意向。
四、联系电话:0855-****332
五、联系单位:****
六、单位地址:**县古州镇**街91号
****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