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5日我局拟对《********处理厂段防洪工程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921
通讯地址:**市雨****街道双创东路66号
一、建设项目名称:****处理厂段防洪工程整治提升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雨****社区污水处理厂外侧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全过程安全****公司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提升改造堤防132.82m,主要为马道以上的护坡建设,其上游起点位于**二桥下游200m处,与已建青衣江左岸堤防相接,沿青衣江左岸布置,下游与已建堤防顺接,采用钢筋砼框格梁植草护坡。破除现有老旧马道进行重建;以及对区域河段下游掏空框格梁进行填土(种植土)面积1252.5㎡,修复段长度约500m。填土后播撒草种,修复红砂石雕花栏杆(1.2m高)23m。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 要素 内容 |
施工期 |
运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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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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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生生态 |
临时占地采取植物措施复垦,填土(种植土)面积1252.5㎡,填土后播撒草种对基坑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 |
对当地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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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生生态 |
不涉水 |
不影响当地水生生物多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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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环境 |
设置沉淀池,废水循环利用或合理处置 |
沉淀池迹地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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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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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环境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 |
无噪声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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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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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环境 |
文明施工,地面洒水抑尘,堆场使用防尘网遮盖,围挡顶部设置水喷雾装置,运输车辆出场冲洗,车辆密闭运输等 |
无相关垃圾、施工迹地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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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物 |
设置1个临时堆渣场用于堆放弃方及建渣,面积约500㎡,回填剩余部分及建渣由施工方**兴雅****公司交**弃土场依法处置。 |
无相关建筑垃圾、弃渣、生活垃圾痕迹,修复后迹地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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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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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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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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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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