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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办流通函〔2021〕176号)、《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等要求,在市级自评基础上,****商务厅组织对我区第二批国家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完成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复核评估验收,最终认定**市、**市、**市、**市等4个第二批国家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完成任务好,上述4个试点城市均通过评估验收并评定为优秀档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商务厅(流通处)。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71-****815;地址:**市**大道10****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