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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重新批复**市**区**内涝点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市**区**内涝点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公司组织审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在论证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原则同意重新批复**市**区**内涝点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具体位于长梅路、塘莲路、**路、铁北路、维林大道、来良路、新侨路、东南一路、**北路、民生路、爱华一路、爱宾路、**路、飞龙路、鳌山路、梅岭路、柳来路及革新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整治内涝点18处,改扩建雨水管道长度约13656米,雨水检查井约418座,污水管道长度约10072米,污水检查井约431米,排水沟约78米,****泵站1座。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565.1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399.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1.11万元,基本预备费634.4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配套资金。
六、同时作废原批复来发改审批〔2022〕132号文件。
七、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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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