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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审批**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促进当地群众就近就业,有效提高当地群众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同意建设**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
**县金**乡牛场村和占假村、猪场乡羊街村、者浪乡敢南村、天生桥**然村和播存村、德峨镇弄杂村和水井村。
五、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硬化道路31.9公里,**挡土墙2148.39立方米,**涵洞94道。
六、工程技术方案
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
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卫生消防措施。
八、项目招投标
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6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政府隐形债务。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
| **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招投标 核准意见表 |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勘察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和《****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的**工程应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9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