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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患者需求,****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浙价费〔2000〕10号)、《**省基本医疗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4)》等文件规定,我院对新增特需门诊诊疗费(见下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10个工作日),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
新增特需项目: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院区 |
| 1 | 特需门诊诊疗费 | 人次 | 50 | 两院区同步 |
联系人:马骋骎
电话:0571—****7387
地址:武林院区 ****体育场路453号
丁桥院区 **市上**环丁路1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