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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工作,落实精准扶贫资助政策,现就开展2024-2025学年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学院学生校内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河环院字〔2020〕111号)。
二、申请对象
1、本学年在籍并且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勤奋上进、生活简朴。
本学年内已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的学生,不可以再申请本次资助。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学生申请:填写《****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请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申请理由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2、各系需要报送材料:
①《校内助学金初评报告》(负责人签字盖系公章)
②《校内助学金初审名单》(附件3,用A4纸横排打印,每页均需负责人签字并盖系公章)
③《****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按②名单顺序排序)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28日:各系完成校内助学金评审及结果公示。需将名单以纸质版加盖系公章的方式在各系办公行政楼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1月28日:****小组将材料报送****(教学楼C204)。
五、注意事项
1、评审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注意培养学生的励志精神和感恩意识。
2、评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联系,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794。
附件一《****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校内助学金初审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