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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687号)的有关规定,****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县美罗镇污水管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相关情况的汇报,以及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说明,认为本项目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可以通过验收。
现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13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俊毅159****6237
****:0835-****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