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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 3 万吨煅烧氧化锌项目(重新报批)(一阶段)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3 万吨煅烧氧化锌项目(重新报批)(一阶段)
地点:江****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调试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10月20日
联系人:徐云
联系电话:136****2068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