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2024年度河道采砂项目采砂权(第二次招标) | ||
| **县2024年度河道采砂项目采砂权(第二次招标) | ||
| 2024-11-15 18:42:50 |
**县2024年度河道采砂项目采砂权(第二次招标)
【工程编号:****】
评
标
报
告
**县2024年度河道采砂项目采砂权(****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4年度河道采砂项目采砂权(第二次招标)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县麻榨镇,2024年度拟开采砂石总量18万m3,其中河砂开采总量7万m3(9.8万吨),鹅卵石11万m3(19.8万吨)(具体以后期实施方案及设计报告为准)。
3.招标单位:****
4.招标代理机构:****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0.00元
6.其他
(1)工期(开采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为准。
(2)开采作业要求: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采砂; 2、采用采砂船作业,个别地方无法用船作业的,确实须采用其他作业工具,须按规定变更后方可进场作业。3、采区可配备不超过3艘采砂船(可“二用一备”或“二用”)。
二、发布公告、补充公告、澄清修改、答疑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24日开始接受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三、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情况
截止 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时,共有3家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分别是: **奥维****公司、**县****公司、博****公司。
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相关单位参加,****交易中心****中心(1)号开标室召开了开标会议。开标会上,宣布开标纪律,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经确认均符合要求后,按照系统上投标单位的先后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宣读投标人名称及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及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详见《开标情况一览表》。
四、评标委员会组建情况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有关专业的技术专家4名和业主代表1名组成。评标专家按有关规定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应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4名专家。
五、评标情况
2024年11月15日,评标委员会****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对该项目进行评标。
(一)初步审查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审查,共有3家投标人通过初步审查。详见:《形式评审标准汇总表》、《资格评审标准汇总表》、《响应性评审标准汇总表》。
(二)详细评审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采砂组织方案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及其他评分因素评审。详见《采砂组织方案评分标准汇总表》、《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汇总表》及《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汇总表》。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程序和内容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报价得分评审,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然后计算出总得分。采砂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评分因素的计分方法采用各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评标结果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排名 |
| 1 | **县****公司 | ****200.00 | 76.20 | 1 |
| 2 | **奥维****公司 | ****700.00 | 58.95 | 2 |
| 3 | 博****公司 | ****200.00 | 57.69 | 3 |
六、评标过程中澄清、说明、补正及招标人评标过程监督事项纪要:
因开标一览表中的**奥维****公司和博****公司的投标函的报价与其投标报价函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属可澄清内容,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9条规定及招标文件3.3.1的的规定,要求以上两家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对该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澄清结果如下:
**奥维****公司报价为:****700.00元,大写金额为:陆佰壹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
博****公司报价为:****200.00元,大写金额为:陆佰壹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
评标委员会认可以上澄清内容。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情况(无)
**县2024年度河道采砂项目采砂权(****委员会
日期: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