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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藏水保〔2018〕59号)等规定和要求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1日,****在**市**县主持召开**市**县岩比乡格达村色莫自然村桥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开展了初步设计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了承诺制管理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义务,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善;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实施符**土保持有关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总体实现;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建设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水土保持工程总体质量合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