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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园区建设考评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127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2024年****农业园区的推荐考评工作。
经自查申报、资格审核、评估等程序形成建议名单,**市三合镇****园区为****农业园区。
根据《**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工作日内,通过电话(028-****9877)或邮件(邮箱****@qq.com)提出意见。个人意见需实名提出(含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集体意见需出具单位签章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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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