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1544****区委****工作部署,婺**组织开展了《****中心****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1.规划范围:《****中心****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新狮 5个街道,雅畈、白龙桥、罗店3个镇,竹马、乾西、长山3个乡)。
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市宾虹西路2666****人民政府北楼2619会议室
2.规划范围:《****中心****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秋滨、三江、西关、**4个街道和苏孟乡)。
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15:00
地点:**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治理中心116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中心****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听证代表
1.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约9人;
2.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
2.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信函等形式进行报名。邮寄地址:**市宾虹西路2666号****政府****规划局**分局、**市双溪西路620号****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市婺**罗店镇北山路2359号****规划局****;电子邮箱:****规划局**分局****@163.com、****规划局****开发区分局****@126.com、****规划局********@163.com。(来信来函请标注“****中心****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3.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规划局**分局、 ****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规划局****将于12月15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婺**0579-****8659;开发区电话:0579-****0307;罗店电话:0579-****8659。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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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规划局
**分局 ****开发区分局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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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