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8 17:40:0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社区高新南九道45****大学三航科技大厦3层
中标(成交)金额: 352,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心理健康大数据分析管理软件 | |
| 品牌 | **** | |
| 规格型号 | v1.0 | |
| 数量 | 2套 | |
| 单价(人民币) | 176,000元 |
七、****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商务需求 | 技术部分 | 综合实力 | 诚信情况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 **** | 352,000.00 | 8.0000 | 54.0000 | 3.0000 | 5.0000 | 30.0000 | 100.0000 |
| 深****公司 | 356,000.00 | 8.0000 | 18.6150 | 0.0000 | 5.0000 | 29.6629 | 61.2779 |
| ******公司 | 358,000.00 | 8.0000 | 18.6150 | 0.0000 | 5.0000 | 29.4972 | 61.1122 |
八、公告期限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市**大道3688号****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1025。
3.投标文件
****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市**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陈老师,(0755)8656 2448
项目联系人: 梁老师
联系方式:****@126.com (邮件主题:“梁老师收-****”)
十一、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心理健康大数据分析管理软件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心理健康大数据分析管理软件,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358万元,资产总额为682.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本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