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生成日期 | 2024-11-19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项目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对****高性能聚酰亚胺类新材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高性能聚酰亚胺类新材料中试项目 | **县中科院**材料所******基地 | **** | 本项目投资400万元,租用******基地试验车间10#,总建筑面积1147.34平方米,购置反应釜、稀释釜、析出罐、二合一清洗罐、离心机等设备,进行聚酰亚胺类新材料(CPI树脂、PI浆料、PAI浆料)中试试验。 |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环境局**分局网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废气处理措施: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80%,动态吸附量:10%,单罐单次装填量:0.5t,废气风量:2000Nm3/h)处理,采用管道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去除率:99%;废气风量:1000Nm3/h)处理,采用管道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本项****基地污水处理站高浓废水收集池处理;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等低浓废水送综合调节池处理,****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m3/d,处理工艺为“高级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1段A/O+MBR膜池”,****处理厂****园区污水管网,****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3、噪声处理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或减振等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余危险废物包括废过滤液、滤渣、废活性炭、布袋除尘除尘灰、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和废原****基地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40
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31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对****高性能聚酰亚胺类新材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高性能聚酰亚胺类新材料中试项目 | **县中科院**材料所******基地 | **** | 本项目投资400万元,租用******基地试验车间10#,总建筑面积1147.34平方米,购置反应釜、稀释釜、析出罐、二合一清洗罐、离心机等设备,进行聚酰亚胺类新材料(CPI树脂、PI浆料、PAI浆料)中试试验。 |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环境局**分局网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废气处理措施: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80%,动态吸附量:10%,单罐单次装填量:0.5t,废气风量:2000Nm3/h)处理,采用管道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去除率:99%;废气风量:1000Nm3/h)处理,采用管道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本项****基地污水处理站高浓废水收集池处理;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等低浓废水送综合调节池处理,****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m3/d,处理工艺为“高级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1段A/O+MBR膜池”,****处理厂****园区污水管网,****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3、噪声处理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或减振等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余危险废物包括废过滤液、滤渣、废活性炭、布袋除尘除尘灰、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和废原****基地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40
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31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