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沔镇李寨路等5条通达通畅工程项目(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9日至 2024年11月21 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小沔镇李寨路等5条通达通畅工程项目(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4,772,396.0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77****085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8****3746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4,471,358.00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蒋大清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250********00390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业绩:**县“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通常工程(第三批)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委员会评审均合格。******公司响应性评审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要求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3%, ******公司投标文件为结算金额的3%。未按照“评标办法2.2.4 条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根据“附件A 响应性评审A-14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该单位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7****0851)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