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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基于5G+AR智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应用项目智能周界安全防护与网络安全综合服务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厂基于5G+AR智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应用项目智能周界安全防护与网络安全综合服务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厂基于5G+AR智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应用项目智能周界安全防护与网络安全综合服务
二、公示时间:2024-11-19~2024-11-21
三、招标人:****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评标结果: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公司名称 | 联通(******公司 | **市****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000 | ****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 | / |
| 业绩 | 1、业绩名称:**省**市**县智慧交通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3月27日、买方:**省******公司;2、业绩名称:2023年****人民检察院视频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4月20日、买方:****检察院;3、业绩名称:****检察院信息化与弱电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4月7日、买方:****检察院;4、业绩名称:**省**市伊****医院信息安全建设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0月9日、买方:**市伊****医院;5、业绩名称:******公司自然**管理平台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2月28日、买方:******公司 | 1、业绩名称:****图书馆购置自动化设备及系统改造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4月22日,买方:****公司****公司; 2、业绩名称:**市****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买方:**市****公司; 3、业绩名称:**市恒源****公司海康威视产品采购,签订时间:2021年5月10日,买方:**市恒源****公司; 4、业绩名称:**华昊****公司安防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4月15日,买方:****公司****公司; 5、业绩名称:富奥汽****公司****公司危险废物视频监管和可追溯系统对接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7月18日,买方:****公司****公司; 6、业绩名称:****机关事务管理局视频会议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5月8日,买方:****公司****公司; 7、业绩名称:****集团****公司危险废物视频监控智能平台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8月4日,买方:****公司****公司; 8、业绩名称:**华昊****公司WiFi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7月21日,买方:****公司****公司; 9、业绩名称:******公司危险废物视频监控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2月21日,买方:****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
联系电话:010-****8768
接收邮箱:e****786@chnenergy.****.cn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