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社区成立
新社区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内容概况
****社区辖区面积较大,老旧小区较多,随着城市更新改造步伐推进,**小区已逐步增多,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原有基层组织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更好的服务辖区居民、企业及各社会团体,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经研究,****社区管辖区域,****社区,新社区拟命名“博园社区”。
二、征求公众意见及联系方式
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昆办通〔2021〕16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征求公众对本事项社会稳定的影响,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了解公众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和反馈意见,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和以下单位联系:
| 实施单位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 |
|
| 单位名称 |
****政府 ****办事处 |
**阳光****公司 |
| 电话 |
****5563 |
0871-****1938 |
| 传真 |
0871-****1938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园博路6号 |
**市**路900号颐高数码A座7楼 |
| 联系人 |
祁传云 |
李立强 |
| 邮箱 |
****@qq.com |
三、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事项实施区域内及可能受事项实施、运****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4)、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本事项实施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6)、对本事项实施持何种态度;(7)、对本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30日内,向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部门、信访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