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务专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2025年政务专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2024-11-19

****2025年政务专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政务专递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6,000.00元

五、采购服务要求:

****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过程,需向单位和职工寄送相关行政执法文书。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需向单位和职工寄送相关行政执法文书,由于追缴住房公积金案件数量大且逐年增长,相应的执法文书寄递需求也相应增加,其中近两年执法文书寄递量仍在持续增长。

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和国家邮政局下发的《****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明确了“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机关公文。****机关内部、****机关相互之间的公文,****机关因履行公务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公文。因处理诉讼、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申请、举报、申诉等活动制作的需要送达当事人的,****机关公文”。本中心制作的执****机关公文,因此****相关行政执法文书邮寄服务只能由****提供。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属于第(1)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松****开发区工业东路30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二)论证专家名单: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东****社区下手新村一巷17号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69-****2666


传真:0769-****2666

邮编:523000

(二)

采购人:****

地址:**市**区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


联系人:娄小姐

联系电话:0769-****9702


传真:0769-****9916

邮编:523000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9
中标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务专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