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一)为下步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市局《关于尽快划定轨道线路规划控制范围和部分快速路规划红线的通知》文件要求,****规划局要尽快开展轨道线路规划控制范围相关编制工作,围绕轨道交通线路、车站、车辆基地及重要节点等方面进行规划方案研究,并划定轨道线路规划控制范围,提前对轨道线路规划用地进行管控,为下步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撑。
(二)为协调城市各项设施建设提供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基本是城市最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凡在轨道交通沿线**城市建筑、道路立交桥、大型地下管线等工程,需要与轨道交通在规划设计上进行协调配合,做到统一规划、综合设计、分步建设。通过轨道交通控制线规划,城市建设与轨道交通建设可以相互协调、有机配合、协调发展。
(三)为轨道交通工程立项建设提供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要求,编制与线网规划相对应建设用地专项控制线规划,应做好用地预留和控制,并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紧密结合、相互协调。同时,确定线路、场站、**共享、大型交通接驳等设施用地范围,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因此,为了后续轨道交通的建设立项做好准备,应在规划前期做好用地控制。
二、研究范围
本次规划线路包括**市域范围内新编轨道线网10、11号线(**段),N1、N2及N3号线(**段),远景预留N6号线(**段),总计长度约158.32公里。规划年限原则上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一致。
三、研究主要内容及深度要求
轨道交通线网控制线规划是线网规划完成之后、工程实施之前,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专项规划。规划应具备可实施性,即保证线网在工程、运营等方面切实可行,并应对各种可能的系统方案留有余地,同时协调好与城市在建工程的关系,最终以用地控制线和图则的方式表现规划成果。
(一)落实上位规划要求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含线网规划、建设规划以及各阶段客流预测成果)等上位规划的研究成果,通过对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指标、空间布局、控制线等进行深化落实,保障上位规划管控自上而下传导,确保管控落地。
(二)控制标准
研究确定车辆最高速度、车站平均间距、车辆选型、列车编组、行车交路等技术标准,指导工程规划方案研究。
(三)规划研究方案要求
方案要求结合线网规划,根据现状和规划的城市发展状况,确定合理的线位方案和线网敷设方式,并对重、难点地段开展多方案比选研究;车站规划方案结合现状条件和土地利用情况,深化站位选址方案;车辆基地规划****基地、车辆段、停车场规划方案;**共享规划方案完成联络线设置、控制中心、主变电所选址方案等;换乘节点规划方案提出线路换乘关系和换乘形式等。
(四)用地控制研究
对协调发展用地根据线、站位方案和城市发展趋势,从引导城市空间结构形成的角度,梳理站点周边用地,分层次、分等级提出各类轨道站点与用地控制之间的规划要点、控制要素和操作建议,提出交通衔接的框架和公交、停车等交通接驳设施规划要点,并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用地划定用地控制线。对上一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中的轨道交通预留用地的下一步控制方案做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