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分水镇人民政府罗汉林乡村振兴共享共融共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分水镇农特产品品牌提升打造和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展示中心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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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罗汉林乡村**共享共融共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分水镇农特产品品牌提升打造和****展示中心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市**区**路5号附9、10号1楼 995,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000 其他商务服务 罗汉林乡村**共享共融共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商贸集散中心内(分水村五社灯草坝)。 本项目需要采购农特产品品牌提升打造项目的品牌策划设计、品牌Vi基础系统设计、品牌Vi应用系统设计、品牌vi实物产品样品、品牌vi实物产品,以及****展示中心项目的总体策划方案、展示大纲、展示设计、展示中心布展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以本项目为基础,建立我镇完整的文创产业链条,服务于全镇文旅及农特产品生产、包装、推广、销售的全过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体现民族风貌,追溯发展记忆的农****展示中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小波(采购人代表)、蒲懿、程华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详见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进行计算。不满6000元按6000元计取。代理服务费缴款账号: 账户名:**** 账号:510********500000469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9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孙万烁,联系电话:180****5023;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分水镇街村282号

联系方式:189****7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万****商铺3单元14楼1401号

联系方式:083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艳华

电话:0830-****762

****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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