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等税务软件纳税人端辅导服务外包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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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等税务软件纳税人端辅导服务外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16时37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等税务软件纳税人端辅导服务外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等税务软件纳税人端辅导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8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等税务软件纳税人端辅导服务外包项目

1.00

98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等税务软件纳税人端辅导服务外包项目

980000.00

总价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面向的企业规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6.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即为获取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6.3获取地点及方式:

现场报名:到****(地址:**省**市蕉**蕉南街道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3幢402、403、406室)获取。

电子报名: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内,将汇款凭证截图及《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附后)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7.采购文件售价:200.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00秒(**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8.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到****开标室(地址:**省**市蕉**蕉南街道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3幢402、403、406室),否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若与更正公告(如有)不一致,以更正公告(如有)为准。

9.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公告第8条款,若与更正公告(如有)不一致,以更正公告(如有)为准。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址:**省**市蕉****南路90号

邮编:3521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0999

1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蕉**蕉南街道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3幢402、403、406室

邮编:352100

联系人:黄芳

联系电话:0593-****335、139****8867

附件:****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等税务软件纳税人端辅导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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