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标段)——光明大道排水防涝工程施工招标第一次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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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标段)——**大道排水防涝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7:2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冼健
项目联系电话 0774-****655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南环路羊角山路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荣姣 0774-****70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新区回建地F地块172号二、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冼健 0774-****6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标段)——**大道排水防涝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标段)——**大道排水防涝工程(项目招标编号:****)施工招标现澄清如下:

序号

所属招标文件部分

原招标文件内容

澄清后内容

备注

1

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要求工期:910日历天,定额工期910日历天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

定额工期300日历天

2

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沟槽土石方、排水管涵、绿化移植、顶管、排水泵站土建设备安装等。

招标范围:沟槽土石方、排水管涵、绿化移植、顶管、排水泵站土建设备安装等,建设内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载列为准,技术要求以经审图备案的《施工图设计》载明为准。

3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7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3.7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5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报价”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6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1)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10分,具备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5分。(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具备即可)。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的,得5分。(此项满分5分)标书代写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1)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0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标书代写

7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1)技术标分值权重:20.0%

(2)商务标分值权重:80.0%

(1)技术标分值权重:35.0%

(2)商务标分值权重:65.0%

8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1)”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0%)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35.0%)

9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3)”

报价分评分标准(报价分分值权重 = 60% )【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但招标人可以选择评分方法】

报价分评分标准(报价分分值权重 = 45% )【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但招标人可以选择评分方法】

10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同步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南环路羊角山路段

联系方式:陈荣姣 0774-****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区回建地F地块172号二、三层

联系方式:冼健 0774-****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健

电 话: 0774-****655

附件(3)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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