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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穗埔财〔2024〕3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策的研究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开发区科技创新****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2131;邮箱:shenhaijing@gdd.****.cn
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策的研究项目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
高质量发展对策的研究项目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核结果 | 审核金额 (万元) |
| 1 | **粤港澳****研究院 | ****0000MB2D164970 | 通过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