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短波干扰设备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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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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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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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短波干扰设备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9086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其他

****受某部队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便携式短波干扰设备

1.1.2 项目编号:****

1.1.3 项目类型:订购

1.1.4 项目情况:

包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完成时限 交付地点
1 便携式短波干扰设备 1 130万元(含税价)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备交付条件 **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2.1 基本要求

1.2.1.1 参加竞争性采购工作期间,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1.2.1.2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3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5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且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但尚未颁发保密资格证书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②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③****部队单位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任务的资格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1.2.2.2 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装备承制资质范围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10)的全部条件:

1)招标阶段不具备装备承制资格(含承制装备范围未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投标人,应确保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全部资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未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承制范围涵盖招标产品)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法人证书(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证书等)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现行有效证书且经营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

3)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为招标产品的生产单位;

5)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生产。①如处于申请办理、过期复审、范围扩项等阶段,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审查通过且认证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政府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未被撤销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

9)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

10)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1.3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3.1 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起到2024年11月2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3.2 领取地点

**省**市**区武科西一路78号西南干线交通大厦三楼B区308室。

1.3.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1.3.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1.4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资格符合****委员会判**论为准。

1.4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4.1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4.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1.4.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4.4 保密承诺书;

1.4.5 提供以下声明函:

①参加本项目竞争性采购工作期间,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的声明函;

②投标时满足本项目关于联合体和代理商要求的声明函;

③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声明函;

1.4.6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1.4.7 同时提供证明材料: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无法在网站查询的,提供说明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未被撤销的承诺函);④“信用中国(www.****.cn)”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

说明:证明材料中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5.1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12月12日9时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5.3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12月12日9时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5.4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6 其他注意事项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上发布。

1.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3****9479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区武科西一路78号西南干线交通大厦三楼B区308室

联 系 人:杜经理、李经理

联系电话:181****2478、185****4222

电子信箱:****@dfmbidding.com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3****9479


投诉受理部门:****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28-****3045/153****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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