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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局关于做好**中成药联盟第二批中成药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68号)工作安排,****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已于新交易采购模块开始执行**中成药联盟第二批中成药带量采购的续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品种
**参与**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详见附件1)。
二、执行时间
**中成药联盟第二批中成药带量采购的中选品种第二采购年的实施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三、约定采购量
各单位可登录系统查看约定采购量。
四、签订三方合同
****医疗机构可于新交易模块中续签采购合同。新采购年执行时间内发起的采购订单纳入新采购年约定采购量统计。
五、其他
(一)为做好药品的供应,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响应合同与订单,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集团****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等。特别****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配送,加强配送调度,提高配送效率,在规定时间内足量保质供应。
(三)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药品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6259;020-****6470(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参与**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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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