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坪山区国有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看护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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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有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看护管养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国有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看护管养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国有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看护管养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800.00

中标供应商:****;**市****公司;**市新****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因**区机构改革,原****(局)已撤销,其相关职责划入甲方**市******执法局。
为保障机构改革后相关工作平稳衔接、有序推进,甲乙双方就甲方**市******执法局概括承接原****(局)在既有合同中所有权利义务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原****(局)相关职责划入甲方**市******执法局之日(以下称“变更日”)起,甲方取代原****(局)成为既有合同的一方,概括承接原****(局)在既有合同中享有的各项权利和承担的各项义务,原****(局)不再作为既有合同的合同主体,不再享有和承担既有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对于在变更日前既有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甲方和乙方不再履行,原****(局)已按既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甲方不再支付,如有超付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对于在变更日前既有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甲方和乙方按既有合同各项约定继续履行。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区机构改革,原****(局)已撤销,其相关职责划入甲方**市******执法局。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兰竹西路1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大道5333****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58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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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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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坪山区国有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看护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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