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自治区**市
****委员会文件
崇发改社会〔2024〕18号
****委员会关于中越边境**市
****实验楼及卫生应急
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批中越边境**市****实验楼及卫生应急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报〔2024〕142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中越边境**市****实验楼及卫生应急用房项目已通过提级论证审核。根据******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实验用房不足问题,不断加强边境防控水平及疾病治疗能力,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同意建设中越边境**市****实验楼及卫生应急用房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新南路与新阳路交叉口西北方向****北面。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代码:****。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1栋六层实验楼及卫生应急用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普通及特殊用房、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190.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0.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3.70万元,预备费56.6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等渠道筹措解决。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及工程节能。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和工程节能等措施。
八、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中越边境**市****实验楼及
卫生应急用房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10。收信地址:**市**大道24****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2200。
****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印
附件
| 中越边境**市**** 实验楼及卫生应急用房项目招投标 核准意见表 |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工程设计 | |||||||
| 工程勘察 | |||||||
| 工程监理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备购置 | |||||||
| 其它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本项目为医疗卫生育基础设施,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其中**工程达到上述相应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1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