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水务局淮河生态经济带明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水岭水库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滁州-明光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信息分类: 文 号: 成文日期: -->
发布时间:2024-11-20 10:52 次
字号:

****《淮河生态经济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库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淮河生态经济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库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淮河生态经济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库加固工程

二、建设地点

**市涧溪镇与自来桥镇交汇处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淮河生态经济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库加固工程位于**市涧溪镇与自来桥镇交汇处,不新增永久用地面积,****水库水利及水利设施建设用地定权范围内,永久占地150m2,临时占地81.5亩,包括大坝加固、施工道路、施工生产办公区及堆土临时占地。项目主体工程包括主坝坝身、坝基防渗加固,大坝上游坡抛石固脚,恢复坝脚贴坡反滤体排水功能,坝顶沥青道路改造,拆除溢洪道进口浆砌石低堰,溢洪道防渗处理,拆除重建溢洪道防汛桥,白蚁防治、完善管理及安全监测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130.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9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7%。

****水利局立项。批复文号:滁水规建函〔2023〕76号。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682024-11-20

序号

污染源分类

环保措施

标准

1

水污染源

1.1

基坑废水

絮凝沉淀,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妥善处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出现污染水源的一切行为

1.2

混凝土养护废水

进入沉淀池经自然沉淀后可循环回用于养护工序

1.3

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

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场地洒水或洗车用水

1.4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依托化粪池处理,经吸粪车运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1.5

运营期生活污水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吸粪车运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

噪声

2.1

施工区噪声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排放指标参数符合相关环保标准;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禁鸣限速警示牌;居民附近设声屏障;加强道路养护;施工人员配备耳塞或头盔等用具

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2.2

运行期噪声防治

-

-

3

废气

3.1

施工粉尘

道路地面硬化;配备简易洒水车非雨天每日洒水降尘,施工堆场及表土覆盖彩条布遮盖

施工场界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

3.2

燃油、燃料废气

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和油料;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施工场界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

3.3

沥青烟

采用商品沥青,不进行现场搅拌

/

4

固体废物

4.1

工程弃土

弃土用于回填

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堆放

4.2

建筑垃圾

直接进行抛石护脚加固

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堆放

4.3

生活垃圾

施工区设置垃圾桶,安排专人定时清理,委托当地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垃圾妥善处置,未产生垃圾污染

4.4

运营期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定点投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垃圾妥善处置,未产生垃圾污染

5

生态

5.1

生态环境

陆生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禁止施工人员和机械擅自扩大生态敏感区内的施工范围;禁止向生态敏感区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等

恢复生态环境

水生

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加强控制,****水库的扰动

5.2

水土流失

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回覆表土,对开挖的临时堆料拟采用彩条布临时遮盖,采取植物绿化、临时拦挡、临时排水等措施

减缓水土流失

6

环境管理及监测

6.1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管理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人员,按报告提出的监测方案实施了环境监测

7

环境风险

7.1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水利局:备案文件;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069 0550-****169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大道人防大楼B****中心环保窗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