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ZH24YC00QY086)(太平镇凤凰灌区东渠修复及清淤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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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镇**灌区东渠修复及清淤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镇**灌区东渠修复及清淤工程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82193.25;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政府采购政策) :

5.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政府采购项目。

5.3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六、 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6.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

6.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6、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说明: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个体经营户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om/)中“下载专区”下载;标书代写

3)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标书代写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8:00-11:30,14:00-17:30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罗****村委**163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 元整(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1日8:30-9:00)标书代写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罗****村委**163号(****)。标书代写

十、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00分

十一、 谈判地点:罗****村委**163号(****)。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6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地址:**省**市**县**镇**圩

(二)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6-****33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罗****村委**163号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0766-****213

传真:0766-****213 邮编:5272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6-****213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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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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