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环保局综合楼
邮 编:132300
项目名称:****十五万吨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市**岭镇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市****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岭镇。租用******公司现有办公楼及厂房进行生产,其中1#车间**2台加热炉及配套的下料仓、脱硫塔、除尘器、水淬池等;2#车间**1台加热炉及配套的下料仓、脱硫塔、除尘器、水淬池、磁选机等。项目建成后年可处理15万吨钢渣,主要产品为米铁及水淬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热炉的下料仓收集的废气和加热炉的燃烧尾气经布袋除尘、脱硫塔脱硫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要求。
2.原料库、车间封闭建设,内部设置雾炮机,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标。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染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处理厂建成后,****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脱硫废水回用于水淬池,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废包装袋全部外售给**回收单位,水淬池清理废渣作为铺路材料外售,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加热炉,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无
联系电话:043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