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军元固体废物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十五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吉林-磐石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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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4-11-20 08: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十五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环保局综合楼

邮 编:132300

项目名称:****十五万吨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市**岭镇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市****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岭镇。租用******公司现有办公楼及厂房进行生产,其中1#车间**2台加热炉及配套的下料仓、脱硫塔、除尘器、水淬池等;2#车间**1台加热炉及配套的下料仓、脱硫塔、除尘器、水淬池、磁选机等。项目建成后年可处理15万吨钢渣,主要产品为米铁及水淬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热炉的下料仓收集的废气和加热炉的燃烧尾气经布袋除尘、脱硫塔脱硫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要求。

2.原料库、车间封闭建设,内部设置雾炮机,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标。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染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处理厂建成后,****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脱硫废水回用于水淬池,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废包装袋全部外售给**回收单位,水淬池清理废渣作为铺路材料外售,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加热炉,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无

联系电话:0432-****50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