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度交通运输通信网络租用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5年度交通运输通信网络租用服务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2,325,6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省交通运输通信网络结构复杂、覆盖面广、连接部门多,对网络运行和服务质量要求高。如更换网络线路供应商,将面临新的网络割接工作,存在施工周期长、工程量大、风险系数高等问题,并增加新的建设成本。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及重复建设。如更换网络线路供应商,需新购置市(州)相关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以及用户侧线路的建设,新增费用估算约1036万元。 网络设备方面:由于在市(州)汇聚单位较多,为此出于安全考虑,前期已要求网络线路供应商需提供专门用于交通行业的路由交换设备及安全网关设备。经市场调研,目前市(州)电信运营商机房汇聚层交通专用路由交换设备约6万元/台,安全网关设备约14万元/台,21个市(州)设备费用共计420万元。 用户侧线路方面:本次交通运输通信网络需租用线路共计148条,其中涉及连接70个位于高速公****执法大队,例如负责S53茂****支队四大队(位于**市**市万林乡)、负责G5京****支队五大队(位于**市**区朝**)等,其所在办公地点偏远,网络**匮乏。经初步测算,从就近的网络****大队办公点铺设的室外光缆平均距离约4公里,按每公里铠装光缆工程综合造价2.2万元计算,如更换网络线路供应商,仅70****大队就需新增线路施工费共计约616万元。 二、对业务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影响。如更换网络线路供应商,必将存在对各类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开展策略配置、IP地址变更、联网调试等多项工作。此****交通运输局、****管理部门,全力协调两家网络供应商对相关线路进行调试。所有通过运营商网络与其他单位互联互通的系统,需要重新进行网络配置。在设备调试和线路割接期间,我省交通运输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运政系统、信用信息系统等多个行业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其高可用性势必受到严重影响。 综上所述,向****提供线路租用服务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文庙前街72号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无
联系人: 汪宇航
联系地址: **市**祠大街180号
联系电话: 159****8208
2.财政部门联系人: 孙老师、肖老师
联系地址: **区南新街37号
联系电话: 028-****5927、028-****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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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