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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73号)及《****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经****规划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公示情况如下:
|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亩) | 用途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使用期限 |
| 1 | **省****公司 | 政**灾后重建岭锦农村公路工程项目临时用地 | 政**岭腰乡高山村 | 3.8 | 拌合站 | 2024.****.20 | 政自然资综﹝2024﹞170号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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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