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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GR2024SD****472 | |||||||||||
| 标的名称 | ****清算资产--废旧设备 | 转让底价 | 48.923万元 | |||||||||||
| 挂牌日期 | 2024-11-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7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 评估结果(万元) | 48.923 | 备案单位 |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 名称 | 废旧设备 | 计量单位 |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 存放地 | ** |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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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1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2.转让标的为****清算资产,包括干燥器、冷却水系统、天然气压缩机等,转让资产以附件《资产参考清单》为准。3.本次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质量、性能等提供任何保证;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4. 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需现场加盖转让方章),《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6.其他事项详见鲁永晟评字(2024)第038号《资产评估报告》。7.标的看样联系人 :刘经理 电话:185****9196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相关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相关回收资质,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手续办理、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向转让方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交易标的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清理运输完成,场地达到平整整洁,由转让方验收合格。如未按约定期限拆除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1000元。拆除清运完成,经转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