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文化宫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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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原发布图纸有修改,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也相应做修改,原发布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4.1条款中“履约担保形式”修改为:“履约担保形式:1.现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2.****门市具有国资背景的金融担保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出具担保保函的担保机构应为国有绝****公司,出具的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无条件担保;3.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应符合《****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 号)的规定。”。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款“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形式、金额内容修改为:“形式:1.现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2.****门市具有国资背景的金融担保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出具担保保函的担保机构应为国有绝****公司,出具的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无条件担保;3.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应符合《****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 号)的规定。金额:1.中标人合同签订时,最****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均为A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2.5%;2.中****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A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5%;3.中****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BB+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7.5%;4.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10%。”。 四、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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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20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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