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2024年11月20日)

审批
甘肃-酒泉-金塔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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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2024年11月20日)

日期:2024-11-20 10:5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处置45万吨固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司年产1000吨茚虫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37-****608(传真)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东路5号

邮 编:735000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其他情况说明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处置45万吨固废加工项目

**县北****园区

****

********公司

本项目在北厂区设置次氧化锌生产线1条,预计年处置高炉除尘灰(瓦斯灰)25万t,并配套建设四氧化三铁回收设施1套,通过球磨、磁选工艺回收四氧化三铁;项目设置硅石石粉生产线1条,预计年处置硅石15万t。项目在南厂区设置石材废料粉料、砂料生产线1条,预计年处置各类石材废料5万t。

1、废气

次氧化锌生产线废气

项目高炉瓦斯灰回转窑废气收集后经“SNCR脱硝+重力沉降+布袋除尘+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配备浆液密度计)(两级)”处理后经DA001号25m高排气筒排放。

高炉瓦斯灰、焦粉原料上料、进料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2号15m高排气筒排放。

次氧化锌窑渣球磨、磁选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号15m高排气筒排放。

(2)硅石石粉生产线废气

项目硅石回转窑废气(窑头+窑尾)经“SNCR脱硝+重力沉降+布袋除尘+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配备浆液密度计)”处理后经DA004号25m高排气筒排放。

硅石、焦粉原料上料、进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5号15m高排气筒排放。

雷蒙磨研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6号15m高排气筒排放。

硅石物料破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7号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石材废料粉料、砂料生产线废气

石材废料雷蒙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8号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淬渣池冷却水在淬渣池循环使用;除尘、脱硫装置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集中收集于初期雨水池,用于原料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石材废料粉料、砂料生产线酸洗、碱洗、水洗池上层废水定期排至中和、絮凝沉淀池(总容积108m3,分为三格,每格容积36m3,包括中和池、絮凝沉淀池、**池)中,沉淀后回用于碱液配制或**池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县北河湾循****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设计与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在2#仓库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1座,建筑面积200m2,用于分区临时暂存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

项目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设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50m2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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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

2

******公司年产1000吨茚虫威项目(一期)

****开发区****工业园化工产业区

******公司

****研究院****公司

建设年产1000吨茚虫威生产线

1、废气

(1)茚虫威车间废气

本项目**茚虫威生产车间,内布设年产1000吨茚虫威生产线。

加氢工序废气经“一级深度冷凝”处理后高于车间3m处排放。

其余生产工序废气经“一级水冷+一级深冷+一级甲醇喷淋+一级碱喷淋+冷凝除雾+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30m高排气筒排放。

(2)酰氯车间废气

酰氯车间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三级碱喷淋+冷凝除雾+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2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工序污染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并入上述“三级碱喷淋+冷凝除雾+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25m高排气筒排放。

(3****处理站废气

****处理站废气经“一级深冷+一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3#15m高排气筒排放。

(4)危废间废气

危废贮存间废气“一级深冷+一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15m高排气筒排放。

(5)储罐区废气

有机可燃液体储罐设置氮封系统。废气经“一级深冷+一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1)厂区污水处理

本项目尾气吸收废水经过车间预处理(单釜蒸发)后与生产工艺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10m3化粪池收集)混合一同进入厂区污水预处理设施(pH调节+气浮+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处理,最后与软化水系统排水混合后进入厂区污水综合处理系统(调节池+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UASB)+一级A/O+二级A/O+二沉池+絮凝沉淀池+排放池)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以及附属工程中的风机、各类机泵等机电设备运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设计与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的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一般固废:软化水制备系统和制氮机组产生的一般固废经一般固废收集桶收集后运至****填埋场处置。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精馏残液、蒸馏残渣、污泥、废活性炭、废滤布、废原料包装袋、废机油、清罐沉渣、在线监测废液等危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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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